成都地铁的“秘密射击案”在第二个示例中促进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09-14 09:29
中国新闻服务,9月11日。根据微信的官方帐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月11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回应...
中国新闻服务,9月11日。根据9月11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微信官方官员。整个文本如下:对上诉人的人格权利的一般案例的解释,被告Luo Moung,Zeng Moumou和原始的被告Chengdu Metro Operation Co,Ltd。 2025年,案件结束了。以下解释是在这种情况下的-Way情况中做出的:1。法院可以根据第一次和第二个例子来确定哪些事实?在此案的第二次审判中,上诉提交了两个新的证据,这是受访者Luo Moumou和Zeng Moumou发表的评论的屏幕截图。消息。他们的目的是证明解释对解释没有太多关注。第二个是网民在“事件示例”中的评论的屏幕截图,目的是证明该解释不以公共道歉的形式满足。受访者Luo Moumou和Zeng Moumou提出了两个新的证据。首先,在新闻封面上发表了两次“洞察声明”的屏幕截图,其次,报告的屏幕截图重新打印了向许多媒体道歉的内容,计划证明Luo Moumou和Zeng Moumou通过公共媒体向He Moumou道歉。根据当事方的陈述,案件和测试过程的证据,第二次的实现通常与第一次相同,即:2023年6月11日的22:28左右,当他乘坐地铁时,乘客Luo和Zeng发现他上面有闪光灯,并使用了手机来拍摄照片和摄影。他们三个有一个关于上面的闪闪发光是否是相机的争议,他周围的乘客注意。挤在这里的地铁保安人员走了下来,他用手抓住了穆穆的右臂,然后离开了,询问了纠纷的原因。在此期间,他脱下鞋子,要求Luo和Zeng检查一下。地铁安全官员向车辆控制室报告,在获得三人的同意后,他指导他因自己的车辆焦虑而下车,以解决误解。在此期间没有发生身体接触。在平台期间,他脱下了鞋子和袜子,并要求现值站长进行调查。值班站的车站告诉他,他无权根据穆莫的要求调查并报警。在等待期间,没有人阻止行人看着或问。到达后,警察询问了这种情况,并带领三人在地铁警察室里。在此期间,P奥利斯观察到并确认,在地铁行驶时,由于灯光照明,上穆伊的金属板形成了闪闪发光的区域。警察在警察室里检查了Moumou的鞋子,确认没有相机设备,并澄清了Luo Moumou和Zeng Moumou。 Luo和Zeng立即道歉,并表达了带出租车费用的峡谷意见。他表示拒绝接受道歉。警察制作警报记录后,他们批评并研究了Luo和Zeng。 2。误会后,罗和Zeng问他了吗?误会后,卢·穆莫(Luo Moumou)和郑·穆纳(Zeng Mounga)道歉他已经三度了。在第一次纠纷的那天,警察发现鞋子里没有相机后,Luo Moumou去了XX,道歉:“帅哥,对不起,我们不明白您,我们真的很抱歉。” Zeng XX点点头,道歉:“对不起,我们不明白。”他相信两者的声音很小,而且不诚实,不接受道歉。在警察调解过程中,Zeng Moumou说:“他真的是为好人犯了一个错误。”两人表示,他们愿意带穆莫的出租车费用,但他拒绝了。在此案的第二个示例中,公众在2024年5月30日在封面新闻上发布了Luo Moug和Zeng Moung的“陈述示例”。 “我们以前从未见过他先生,我们没有对他先生的恶意或其他不良动机。我们再次向他道歉。”一些媒体再次这样做。在对此案的第二次审判中,Luo和Zeng主动表达了他们的自愿声明:“我们为2023年6月11日晚上11点在成都Metro 1号线对HE的误解表示歉意。他说,他不会在法庭上向另一方道歉。 3lu和Zeng的行动形成了“欺骗性的指控”? “虚假指控”一词在特定的法律中执行。 《刑法》确定“虚假指控和框架”是指作出事实,做出虚假报告,打算构架他人的行为,并导致其他人以刑事状态进行调查,并处于严重状态。 《民法典》确定“没有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侮辱,诽谤 - 赞誉等侵犯他人声誉的权利”,侮辱是指故意通过暴力或其他手段对他人的性格进行故意不服从,并破坏他人的声誉;定义 - 赞美是指提出虚假的事实来打破他人的个性并打破他人的声誉。根据录音机记录员法律,特别是针对此案的,当警察带着Moumou,Luo Moumou和Zeng Moumou将地铁带到警察室时,他们发现“汽车在运行当车站迅速进入车站时,闪闪发光,鞋子的金属板上有模糊的区域,例如手机的相机。地铁移动时爆炸。证明这两个derogatoesryo的话语困扰了他们的个人尊严。在法律意义上,两个人行为的性质不属于“错误的指控和框架”,“诽谤”和“侮辱”。 4。法院不支持他或她提出上诉的原因是什么?此案是关于一般权利人格的争议。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违反一般人格权利的侵犯,应根据犯罪者是否存在主观错误,如果有违规与伤害之间存在关系的原因,应全面地确定该行为是非法的。问题是Luo Moumou和Zeng Moumou是否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Luo Moumou和Zeng Mougs发现他是一个微光上面闪闪发光的现象,双方都在争论。误解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上述闪烁的原因。 Luo和Zeng没有要求他脱鞋进行检查。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他的两个贬义词是有害于他们的尊严的。在验证公共安全警察之后,他随着地铁的移动而闪烁。 Luo和Zeng的疑问具有一定的基础和基于不幸的诽谤的想象力。他还确认发生了争议,当Luo和Zeng发布了互联网误解的图片或视频时,找不到第二项测试。因此,Luo Moumou和Zeng Moumou的行为不是非法的。关于Luo Moumou和Zeng Moumou是否有目的的违规行为。两人怀疑他在鞋子内部有相机设备,该鞋子具有一定的基础,也就是说,有一个客观的现象,即在moumou上方闪烁,而不是基于恶意丑闻 - 他是moumou。在公共安全警察确认Moumou的上部设备没有相机设备之后,Luo Moug和Zeng Moug Moung向他个人道歉,并建议将Moumou的运输成本带来。因此,可以确定Luo Moumou和Zeng Moumou无意违反Moumou的个人尊严。 Luo和Zeng提出了问题,实际上没有准确地确定他是否有摄像头设备,并且纠纷存在疏忽,但这种忽视并不等于违法的主观意图。关于Luo Moumou和Zeng Moumou的行动是否造成了Moumou社会分析的有害后果。 Tinanhe说,Luo和Zeng在公开场合,他们的鞋子上可能有一个摄像头设备,这会对他们的自尊心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如果从产生侵犯一般个人权利的法律层面中提到,则不仅限于SubJ当事方的有效感,但是如果在正常的社会范围内消除其尊严,也应从客观的角度进行评估。根据发现的事实,卢和Zeng质疑他在车上的上面闪光灯中,但没有证据表明两人用他的言语困扰着个人尊严。周围的乘客注意到这种误解,但没有证据表明有些乘客被指控或讽刺。在平台期间,Luo Moumou和Zeng Moug Moung说,上班的站长和Thatpolice,行人没有说出误解的原因或通过。步行没有停止,观看或询问,也没有证据表明Luo Moumou,Zeng Moumou,乘坐同一辆汽车的乘客或其他第三方向他人发送了争议或视频的照片或在互联网上传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Lu和Zeng的行动造成了他的社会纳尔分析要减少。从误解到第二次审判的时期,卢和Zeng向他的个人道歉,向公众道歉,并向法院道歉,这通常等于两项行动对他的影响。因此,法院裁定Luo Moumou和Zeng Moumou并没有违反Moumou的整体个人权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艾罗维维亚人的数字应基于侵犯个人权利。因此,法院不支持Moumou的上诉请求公共道歉和损失赔偿。第二名判决拒绝了上诉,并提出了原始判决。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9月11日,2019年9月11日 [收费编辑:刘Hongqing]